佛教历史
东晋十六国时期,建武元年(公元335年)后赵的石虎即位,并把国都迁至河北邺城(今临漳),经西域沙门佛图澄的教化,石虎特别虔信佛教,尊称佛图澄为“火和尚”。从此石虎允许汉人出家为僧,请佛图腾在襄国(今邢台)开办道场,追随他受业的弟子常有数百人。见于史传的,有系出天竺康居,远道而来受学的竺佛调,须菩提等,有跨越关河来听讲的道安、竺法汰、法和、法雅、法首、法怍、法常、法佐、僧慧、道进等,后来都成为有名的高僧。后赵在全国范围内,建寺院893座。因佛图腾的弘扬,佛教在河北廊坊很快昌盛起来。
北朝时期,北魏道武帝和晋室通聘后,侍奉佛教,览佛经,敬沙门。北魏太祖武帝时,还建立了僧官制度,任命赵郡(今赵县)沙门法果为沙门统,令绾摄僧徒。中央衙门设监福曹,临曹的长官叫道人统,次官叫维那。地方各州设僧曹,它可以说是监福曹的分署,僧曹长官担任州沙门统。道人统即中央沙门统,中央统称为沙门都统,全国佛教教团由中央沙门统和地方沙门统统一管理。北魏天兴元年(公元398年)道武皇帝造令建佛寺造佛像。太宗明元皇帝也提倡建寺造像,并令沙门开导民俗。到太武帝年间因道士寇谦之、司徒崔浩的进言,遂于太延四年(公元438年)三月,令50岁以下沙门还俗以充兵役;太平真君七年(公无446年)三月,又听崔浩进言,命杀各地沙门,焚毁经像。由于太子拓跋晃故意延迟宣布,使沙门闻风逃匿,佛像经卷也多有秘藏,这就是历史上三武一宗灭佛之始。当魏太武帝发动第一次灭佛活动时,廊坊的寺庙稍遭破坏。北周武帝宇文邕建德三年(公元574年)发动第二次灭佛活动,建德六年(公元577年)廊坊地区灭佛活动才刚刚开始,不久宇文邕就死了,此次灭佛,对廊坊佛教影响较小。至文成帝嗣位,即令重兴佛教,准许众僧修建寺庙,并允许平民出家。尤其是魏孝文帝时,冯太后之兄冯熙任定州刺史和丞相期间,积极倡导佛教。使佛教得以很快恢复,并重新兴盛起来
清朝继承明代佛教的政策,对于明代寺庙佛像,不准私自拆毁。但对僧尼的管理,却很严格,不许私度僧尼,一律官给度牒。到乾隆十九年(1754年),随着人口的增加,私度僧尼人数也随之增加。因此,取消官给度牒制度,并令师徒相传。所以,到清末时,全国僧尼达80万人。清朝的统治者重视藏传佛教,即喇嘛教。清世祖顺治九年(公元1652年)曾召请五世达赖进京受封。为了接待五世达赖,清廷在承德大兴土木,建造喇嘛庙。与此同时廊坊的佛教也取得发展,尤其是廊坊市固安县仅见于史料的寺院就有石佛寺、三佛寺、雀台寺、兴福寺等,此外还有永清县双运寺,三河市万寿寺,文安县安里屯村清宁寺。康熙五十一年春围康熙曾经在安次区东安寺礼佛。(见安次县志)清代从道光以后,国势衰危,佛教也不振。佛教徒多数致力于经典的板刻和流通,有助佛教的传播。同时清代佛教宗派,继承明代遗绪,仍以禅宗为最盛。禅宗临济系的隐元隆琦,晚年应请东渡日本,成为日本黄檗宗的开祖。清自雍正以后,提倡念佛,形成无论其宗派如何,均以念佛为基本功。到乾隆时提倡居士佛教,逐渐使佛教寺庙的实际管理权转入居士手中,以致后来河北各地的寺庙由会首管理。出家的僧人为了生活,只得靠应酬民间佛事,如放焰口、拜梁皇忏、大悲忏、慈悲水忏等。所以,佛教各宗派人才凋零。较著名的有印光、虚云、弘一、太虚等诸大德,维系法门的余绪。
辛亥革命以后,兴办新学。廊坊各乡镇的寺庙,差不多都改成了学校。当时曾有民谣“中华民国改了良,毁佛撵僧办学堂”。剩下的寺庙由于年久失修,成为断墙颓壁,杂草丛生的荒寺。即便是历史上曾盛极一时的名刹大寺,也是“僧走潦倒满院草,殿堂楼阁住雀鸟”的荒芜景象。仅以香河为例,据民国时期的香河县志记载香河县内的出家人也不过七八人而已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党和政府制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,废除了一系列的宗教特权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,使广大僧尼正常的佛教行动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。土地改革期间有大片土地的寺庙接受土改,无土地的僧人,也分得一份土地。生活上摆脱了依靠寺庙香火布施的习惯,而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。部分老年僧尼,政府每个月给予适当的照顾,每月由财政部门发给一定的生活补贴,使他们的晚年生活得到保障。
1966年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,“破四旧”,“横扫一切牛鬼蛇神”,对出家的僧尼进行揪斗、批判、关押、勒令还俗改造,使党的宗教政策遭到极大破坏。197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,廊坊的佛教事业取得了极大地发展。霸州龙泉禅寺、香河大安寺、永清白塔寺等一批佛教场所先后开放,交由僧团管理。2003年廊坊市佛教协会成立,慧广法师担任会长,领众熏修。2011年开始发心复建廊坊隆福寺,建成后的隆福寺将成为京津之间的佛教祈福圣地、廊坊城市建设的标志性建筑,挖掘保护佛教文化的典范。佛教徒正常的宗教活动受到了宪法、法律的保护。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,广大佛教徒积极投身经济建设行列,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做出应有的贡献。